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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三亚工商局获悉,根据群众举报,三亚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荔枝沟海润路一经营店铺,查获一批正准备出库销售的涉嫌不合格米酒,经现场清点,这批米酒共有682件,计8184瓶,标的价值约2万元。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物品予以查扣。 检查现场发现,680多箱米酒堆了满满一仓库,酒瓶包装上印有“海南米酒”字样,装潢设计与海南省椰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南米酒非常相似,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吴川市梅滨酒厂,商标为“泸京”,QS质量安全标志没有许可代码。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,“泸京”商标的法定持有人是四川泸州鑫池酒厂,并未许可他人使用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,执法人员初步推断这批米酒涉嫌仿冒他人外包装装潢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并假冒QS质量认证标志,属不合格产品。目前,工商执法人员正在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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